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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雇员招录|法律梦想向你招手,欢迎加入我们!

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第1083


温州检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啦!

这次温州市检察院共招聘14名

放大招啦!

心动吗?行动吧!




你向往这样的工作环境吗?

你欣赏这样优秀的同事们吗?

你愿意在这样的平台展现自我风采吗?

如果是,

请不错过!

因为机会不等人!




赶紧来看招聘公告!


岗位职责

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。


招录岗位和人数

详见职位表。


招录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;

(二)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
(三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
(四)年满18周岁,不超过35周岁(1984年11月19日至2002年11月19日);

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(六)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报考:

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;

(三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
(四)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。


招录程序和办法


报名及资格审查


1.报名时间:11月23日—11月25日,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。

2.报名地点:温州市人民检察院(温瑞大道1001号)。
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
4.报名须提交的材料:

(1)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(报名表用A4纸打印,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);

(2)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(3)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;

(4)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;

(5)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、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并接受资格审查。

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1月19日前取得学历证书,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

笔试及面试


考试采取笔试+面试的方式进行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

 1.笔试

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、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,满分100分,合格分60分。笔试时间为12月5日。

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3日—12月4日,地点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。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(人数未达到1:2的,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)。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,相关职位不再替补。

 2.面试

面试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行组织,满分100分,合格分60分。面试结束后,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。若总成绩相等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。总成绩将在温州检察网进行公布。


体检、考察


根据不同职位,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和递补人数的1:1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
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和递补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
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。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情况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,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。


公示与录用、递补


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温州检察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。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
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,按照总成绩,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。

本次招录实行递补制,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。

递补有效期为一年(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),一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,直接录用递补人员。

市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。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,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市检察院商同当地人社部门决定。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确定。


其他事项

(一)工作经历计算至2020年11月19日,户籍以2020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。

(二)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,依规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,低于1: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。招录职位取消的,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,逾期未改报的,视作放弃改报名。

(三)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存在故意隐瞒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(四)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,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,视为放弃。

(五)如有疑问,可电话咨询,联系电话详见附件。咨询时间: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。

(六)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,请考生留意:

温州检察网(http://www.zjwz.jcy.gov.cn/)

(七)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

派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,举报电话:0577-88099119;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,举报电话:0577-88099135。


附件1.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

附件2.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




我们等着你来报名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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